欢迎访问菏泽开发区人民法院2019年1月1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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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核!开发区法院这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请您查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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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2年04月27日 | ||
2021年,菏泽开发区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紧紧围绕菏泽开发区党工委“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着力提升审判质量、效率和公信力,自觉融入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为菏泽开发区在全省开发区建设中争创一流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发挥司法职能,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 01/受理案件数迅速攀升 2020年,菏泽开发区法院受理知识产权民事类案件121件,2021年,菏泽开发区法院受理知识产权民事类案件1042件,同比上升 829.51%,商标权、著作权纠纷呈迅速攀升态势。从案由分布来看,受理的民事案件中,著作权纠纷569件,占比48.9%,商标权纠纷566件,占比48.66%, 02/司法保护范围更加全面 2021年,菏泽开发区法院持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机制,坚持实现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创新经济发展目标相统一。依法保护商业贸易领域(如大润发集团、利群集团)、涉玩具动漫领域(如小猪佩奇、猪小屁)、涉日用家化美妆领域(如LIM、云南白药、金号家纺)、涉文娱领域(如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等中外各类知识产权权益人合法权益,有效打击和遏制线上线下各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维护公平合法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 03/地缘特色案件易发高发 因为产业结构的原因,网络销售侵犯知识产权产品成为了当前菏泽市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与线下销售侵权产品相比,线上销售侵权更加明显,权利人收集固定证据更加简便。因此,一个权利人向没有关联的多个被告提起知识产权商业维权案件占比较大,在所有案件受案比例达到86.17%。除了开设网店在网络上销售侵权产品的方式以外,也出现了因互联网新技术而孕育的新型侵权方式,如短视频宣传、网络主播直播带货等。 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实行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 01/增进诉讼便利,让维权成本更低 强化便民意识,搭建“e+智慧法庭”系统,打通知产审判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依托人民法院送达平台集约送达模式,全面开展电子送达等便民举措,有力维护疫情防控期间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坚持以创新的手段保护创新,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不断深化互联网调判系统应用,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创新诉调对接方式,促进依法、公正、便捷、高效化解知识产权纠纷,引领传统纠纷解决方式向现代纠纷解决方式的转型升级,完善全流程网上办案体系,积极探索“e+智慧法庭”应用场景,进一步推进庭审方式改革与信息化相融合,实现高效诉讼协同。自开展使用“e+智慧法庭”以来,通过智慧法庭开展知识产权案件谈话、调解、庭审2000余次,特别是在疫情期诉讼成效显著。积极运用现代科技赋能案件技术事实查明,探索创新数字化审判应用新模式,实现与上级法院信息化审判的纵向串联,打通与上级法院知识产权案件“电子通道”,实现了远程庭审、远程电子质证、上诉案件网上移送等信息化平台的顺畅衔接。 02/优化工作机制,让权利止损“更快” 整合社会力量,推动纠纷多元化解。深化与各社区、各社会团体机构的合作,优化人民调解、专家调解的立体化纠纷解决体系。针对大批量、类型化、事实基本清楚的知识产权纠纷,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在登记立案前引导当事人优先开展先行调解或者委派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同时,进一步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的衔接,在程序安排、效力确认等方面加强对接,为知识产权纠纷的实质性化解提供司法保障。强化诉源治理,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实质性参与诉前调解工作,提高知识产权司法救济的及时性和便利性。 03/加大惩处力度,让侵权成本“更高” 规制不诚信行为,净化诉讼环境,消除创新障碍。在“小豆蔻、十三余”商标侵权纠纷案件中,侵权人除了在其注册的多家网络店铺及关联性店铺中销售侵犯权利人商标权的汉服外,还注册服装公司,为销售行为提供货源,在权利人无法举证侵权人实际获利的情况下,综合运用证据规则和举证责任分配原则,合理确定了赔偿数额,弥补了权利人损失。坚持知识产权侵权赔偿的市场价值导向,努力使侵权损害赔偿与知识产权市场价值相适应,不断提高损害赔偿计算的合理性。在涉《海底小纵队》系列美术作品著作权侵权纠纷的多起案件中,结合案件具体情节,全额支持了原告主张的经济损失。 聚焦疫后重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结合疫情时间的复工复产工作,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以实际行动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科技创新,合理引导权利人维权预期,为疫后经济重振和社会大局稳定贡献力量。 01/精准发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良好的营商环境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结合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总要求,切实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妥善审理涉战略性新兴产业、数字经济领域等案件,为菏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同时,立足菏泽经济开发区科教资源丰富,科技成果转化利用需求突出的问题,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上下工夫,妥善引导处置相关案件纠纷,助力菏泽经济开发区打造创新人才集聚地,加快把开发区的科教优势转化为创新发展的动能。 02/主动对接,全面助力创新创业 围绕科技创新的中心目标,打造“高新企业有所呼 知产法官必有应”的服务品牌,拓展延伸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职能。2021年,菏泽开发区法院联合山东瀚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等单位,举办企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座谈会,就企业知识产权布局、知识产权维权与侵权应对等问题,同菏泽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进行现场交流,积极回应企业知识产权维权与保护的痛点和难点问题,获得积极好评。加强同知识产权密集行业领域的沟通交流,走访菏泽医药港等创新型企业,了解知识产权竞争加剧背景下企业的应对举措和新经济、新业态给知识产权保护带来的新要求,有针对性的开展前瞻性调研。 03/合理施策,有效引导维权预期 平衡把握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与保障民生就业等问题的关系,区分侵权行为主体、性质、损害后果等因素,确定差别化的侵权损害赔偿标准。对处于侵权源头的生产商,加大侵权惩处力度,保障企业对研发、创意资源投入获得合理回报。对主观上不存在侵权故意并能提供产品合法来源的,依法免除其经济损失赔偿责任;对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提供进货来源,但侵权行为显著轻微的终端零售商,酌情判处较低的侵权赔偿,保障非恶意侵权市场主体的生存发展利益,避免因判处过高侵权赔偿加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困难。 结束语 履职两年来,菏泽开发区法院坚持把知识产权保护与区域发展战略相衔接,紧紧围绕“打造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智能制造示范区、科技创新引领区”的总体要求,坚持依法履行职责,增强服务大局意识,逐步构建知识产权保护高地,打造知识产权服务品牌。菏泽开发区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把握机遇,迎接挑战,完善制度,依法创新,在服务和保障创新驱动发展上展现更大作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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