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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车刚提出来,就被撞坏,法院判决来了!

来源:   发布时间: 2022年09月19日

  提新车本是一件欢喜事,

  却不料刚提了新车就被撞成事故车,

  搁谁心里都憋屈。

  

  这不,

  A女士就遇到了这档子事,

  这飞来横祸,让A女士猝不及防。

  来看今日分享案例!

  案情回顾

  2022年5月份的一天,A女士去4S店办理购车手续提车,4S店员工驾驶A女士所购车辆去贴膜。车停稳后,A女士去选车膜颜色时,B先生开着自家的车将A女士新购买的车辆前门撞坏。

  

  A女士认为自己新购买的车,就被B先生撞坏车前门,B先生的侵权行为,不仅将自己新提的爱车撞损,还给自己精神造成损害,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双方协商无果,A女士一纸诉状将B先生及保险公司告至开发区法院,要求B先生及保险公司支付A女士车辆折旧费、交通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

  

  法院判决

  开发区法院经审理认为,A女士购买小型轿车后,在尚未上路行驶的情况下就被B先生驾驶车辆撞损,虽然车辆已被修复,但A女士主张的折旧或者贬值损失确实存在,A女士车辆折旧费、交通费,法院应予支持;A女士诉称的其他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车辆贬值也是损失。在交通事故赔偿中,要求赔偿车辆贬值费的很少。保险公司没有“车辆贬值费”这个理赔项目,现有法律中也没有车辆贬值费一说,不过,可以纳入民事侵权赔偿一列,要求“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新车被撞,能不能索要车辆贬值费?虽然车辆进入流通领域就开始贬值,但若不发生事故,贬值的速度就不会这么快。试问,如果你打算购买一辆车,听说过这辆车出过事故,那么,还会掏和没有出过事故的车一样的价钱吗?维修费、拖车费等都是看得见的损失,而有些损失如“车辆贬值费”是看不见的。肇事方如果只负责维修,修好就没事了,对无责的车主来说,是显失公平的。

  法官提醒

  

  文明是路上最美的风景。

  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既需要驾驶员安全文明驾驶,树立规则意识、法治意识和文明意识,

  也需要职能部门依法管理。

  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

  人人都做道路文明的倡导者和践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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