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中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专题学习研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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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2年10月13日 | ||
10月11日上午,济宁中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九次集体学习研讨会议,围绕“全面加强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工作,着力提升网络舆情风险防范处置能力,守好守牢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安全底线,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思想舆论氛围”主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习近平关于网络强国论述摘编》一书有关内容,认真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以及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法院关于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要求,并结合思想认识和工作实际,广泛开展学习交流研讨。党组书记、院长李胜良主持会议并讲话,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学习研讨,院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指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做好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维护党的前途命运、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维护政治和政权安全的高度,就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形成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为做好新时期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全市法院必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时刻保持清醒认识,从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的高度,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准确把握意识形态领域风险新动向,进一步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着力提升网络舆情风险防范处置能力,守好守牢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安全底线,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思想舆论氛围。 会议强调,要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牢牢把握法院工作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要树牢“人民法院首先是政治机关”意识,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院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确保法院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始终在大是大非和重大原则问题上保持头脑清醒、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始终心怀“国之大者”,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在每一起案件处理中都要绷紧意识形态工作这根弦,依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要强化理论武装,坚持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和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发挥党员领导干部领学促学作用,示范带动广大干警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深入推进“两个确立”主题教育,引导广大干警筑牢政治忠诚、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切实提高办案能力,坚决防止和克服机械办案、就案办案等问题,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判后答疑、释法说理,充分发挥司法的引领导向作用。 会议强调,要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压紧压实法院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和干警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意识形态各项工作落实落地。要紧紧围绕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这条主线,加大司法宣传工作力度,讲好法院故事,传递法院声音,弘扬司法正能量,全面展示济宁法院在公正司法、司法公开、智慧法院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就,让社会各界更加了解、理解和支持法院工作。要坚持传统宣传形式和新媒体两手抓、两手硬理念,整合报纸、电视、网站、新媒体等各类宣传资源,积极探索内容、渠道、平台、管理、人才等深度融合措施,以互联网思维加强和改进司法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着力打造适应互联网传播特点的“法影济宁”新媒体品牌。要进一步加强各类司法宣传阵地管理,健全完善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新闻客户端等网络平台管理制度,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会议要求,要科学高效稳妥应对,不断提升信访和网络舆情风险防范处置能力水平。要认真落实《济宁中院关于案件信访舆情风险等级评估及防范处置的实施意见》,常态化开展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排查,确保将信访舆情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要加强网络意识形态信息和网络舆情的搜集、分析、研判、报告和处置,做到网络意识形态领域安全风险早研判、早发现、早应对、早处置。要坚持“三同步”原则,建立健全网络意识形态重大事件报告制度,重要情况、重大事项、重大敏感案件要及时报告。要统筹发展和安全,严格落实网络安全保护责任,强化数据安全保障,规范裁判文书上网,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切实把保障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的责任落到实处,坚决守牢人民法院网络信息安全防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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