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人民法院于1950年6月成立,位于费县经济开发区,占地30余亩,建筑面积25671平方米(其中诉讼服务中心13271平方米、审判综合楼12400平方米),现有干警156人(其中中央政法编制136人)。员额法官51名(其中执行法官7名),选聘人民陪审员153名。现有内设机构10个,其中司法行政部门2个,审判辅助部门1个,审判执行业务部门7个,分别为综合办公室、政治部、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司法警察大队。派出人民法庭7处,费城、上冶、薛庄、探沂、马庄、新庄和梁邱人民法庭。
近年来,在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及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支持、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长足进步和发展。先后被授予“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省级文明单位”“全省审判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