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借给亲戚朋友使用,是否要承担还款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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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28日 | ||
在日常生活中,将银行卡借给亲友使用,看似是出于信任与帮助,但其背后潜藏的法律风险却常被忽视。 基本案情 小帅(化名)与小美(化名)系亲兄妹。2023年6月,小帅向甲公司借款20万元,甲公司按照小帅要求将20万元借款转账至小美银行卡。 借款到期后,经甲公司催要,小帅未偿还借款,甲公司遂将小帅、小美诉至费县法院,要求两人对20万元借款承担共同还款责任。 另查明,自2019年起,小帅持有并使用小美银行卡多次进行资金交易。小美辩称,自己不是借款人,也未使用该借款,不应承担还款责任。 法院审理 经法院审理,小帅与小美是兄妹,系亲属关系,小美明知小帅有个人账户的情况下,将银行卡及密码交由小帅使用,该银行卡处于小帅管理、控制与支配之下,小美已不掌握该卡控制权,即存在出借银行账户的行为,进而为小帅转移风险提供了便利,违反了诚信原则。 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存款人使用银行结算账户,不得有下列行为:......(四)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我国银行账户实行实名制管理,银行账户与开户人身份信息绑定,具有较强的身份性、私密性和专属性,开户人应妥善管理并合理使用账户,并承担管理不善的后果。小美出借银行卡的行为存在主观过错,为小帅逃避其他债务并取得甲公司借款提供便利,增加了债权人实现债权的风险。 经法院判决:小美应对涉案借款小帅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还款责任。 法官说法 出借、出租或出售银行卡、银行账户是违反金融管理法规的违法行为,不仅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危害交易安全,还有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在明知他人可能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然出借、出租或出售银行卡、银行账户,根据他人犯罪情况不同,还可能构成洗钱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等,导致第三人的财产损失,损害社会公平正义。 在日常生活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等信息,不能随意出借、出租给他人使用,避免因出借账户而引发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和经济损失,对于已无使用需求的银行卡,应及时办理销户;莫要贪图“轻松钱”,不要为了“馅饼”而踏入陷阱,沦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帮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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