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与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司法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下发《关于联合表扬在“府院联动”合作化解道交纠纷工作中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的通报》,其中,费县法院立案庭被评为“府院联动”合作化解道交纠纷工作表现突出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