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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法官助理

来源:   发布时间: 2022年04月21日

因工作需要,费县人民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法官助理。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聘用制法官助理16名。

二、招聘条件

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热爱祖国、热爱司法工作,廉洁奉公、遵纪守法,没有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无酗酒和吸毒史,家庭成员无重大政治问题;

2、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4年4月24日至1987年4月29日期间出生);

3、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重听、无口吃、无色盲、无色弱;

4、学历条件: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的;

5、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资格职业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资格。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于2022年4月24日至2022年4月29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携带毕业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户口本(所有家庭成员页)原件及复印件2份和近期彩色免冠1寸同底照片4张,到费县人民法院(建设路东段)办公楼七楼710现场填写《费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者,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1、笔试

笔试为法律基础知识,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排名先后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

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环境适应能力及形象气质,全方位分析判断应聘者与岗位的适配度。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政审考察

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相加合成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1:1比例综合考虑进入考察政审环节。

考察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对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行考察,全面了解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情况。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本院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后无异议人员,确定为费县人民法院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未按时报到,又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上班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待遇

参照我院在岗聘用制法官助理工资待遇,购买社会保险,提供工作制服。

其他未尽事宜请致电费县人民法院政治部咨询,费县人民法院对本公告拥有最终解释权。

咨询电话:0539-5790021(院政治部)。

上述咨询电话于招聘期间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费县人民法院

2022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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