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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20年度)

来源:   发布时间: 2021年02月18日

费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

——2021年2月4日在费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费县人民法院院长  杨靖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费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工作回顾

    在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县委 决策和县十八届人大四次全会决议,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扎实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努力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4244件,结案14365件,结案率96.55%,结收比100.87%,服判息诉率91.45%,平均办案天数44.84天,法官人均结案281.76件,结案标的21.47亿元,综合考核成绩居全市第三名。
   
一、聚焦执法办案主业,全力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深化平安费县建设。受理刑事案件334件,审结349件,判处罪犯407人,分别同比下降53.55%、50.85%和54.27%,其中判处有期徒刑的180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受理的7起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已全部清结。专项斗争圆满收官。深入推进“六清”行动,依法审结韩宝军涉恶势力犯罪一案,对韩宝军等10名涉恶势力犯罪分子分别判处十二年六个月至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0.5万元,对另2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拘役五个月、单处罚金1万元。对葛树峰涉黑社会组织犯罪一案的涉案财产进行拓底清理,已立案予以强制执行。助力保障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快审快结祝俊奎擅自诊治发热病人、非法行医犯罪一案。严厉打击严重影响群众安全的多发性犯罪,助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审结抢劫、盗窃、诈骗等侵财犯罪案件78件,审结强奸、猥亵儿童、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等犯罪案件29件,审结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犯罪案件115件。认真践行“两山”理念,坚决打赢碧水蓝天净土保卫战,依法审结污染环境、滥伐林木、非法采矿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20件。依法惩治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维护社会安定有序,审结寻衅滋事、妨害公务等犯罪案件32件。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6件。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对罪行较轻和认罪认罚的227名被告人判处缓刑、拘役、单处附加刑或免予刑事处罚。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费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集中行动的实施方案》和《费县人民法院关于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细则》,为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等纠纷案件1321件,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审结买卖、租赁、建设工程等合同纠纷案件1197件,维护公平的市场交易秩序。审结物权、保险、股权等纠纷案件494件,及时保护群众的合法财产权益;加快推进破产案件审理,审结破产积案1件,共释放土地资源10.49万平方米,积极服务新旧动能转换。
   
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原则,积极参与法治政府建设,服务“放管服”改革,支持棚户区改造,保障重大项目建设,审结行政诉讼案件114件,审结非诉行政行为申请执行审查案件443件,裁定准予强制执行案件442件。注重行政争议实质化解,30起案件的被告行政机关改变具体行政行为或与原告和解,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制度,出庭率达100%,“官员出庭又出声”成为常态。
   
二、恪守司法为民初心,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注重民生权益保护。积极运用司法手段保障改善民生,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司法新需求。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等纠纷案件1273件,维护和谐的社会关系;审结交通事故、雇员受害等侵权责任纠纷案件1175件,及时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审结劳动争议、人事争议等纠纷案件153件,维护当事人的正当权益;审结农村土地承包等合同纠纷案件183件,推动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农民富裕。
   
努力破解执行难。继续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创新执行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执行质效。受理执行案件3698件,执结3542件,执行到位金额6.13亿元,执结率95.7 %,有财产可供执行法定期限结案率99.74%,执行综合质效居全市前列。加大线上财产查控力度,实现网上司法拍卖93件,拍卖价款 1340.14万元,为当事人节省拍卖佣金40余万元。加大失信惩戒力度,限制高消费2099人次、发布悬赏执行公告18个、公布失信被执行人1012人次,督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积极开展“秋风攻坚”和“六稳”“六保”专项执行活动,采取凌晨执行、节假日错时执行等方式,依法拘传被执行人188人次,拘留17人。积极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共执结案件261件,执结标的878.04万元。
   
畅通群众解决纠纷渠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打造“费县诉讼不费事”服务品牌。不断加强“两个一站式”建设,现已建成诉前调解中心、行政和解中心、执行和解中心,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元解纷需求,降低解纷成本。诉前调解977件。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构建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移动终端、12368服务热线等形式的立体诉讼服务体系,实现诉讼服务一站通办,一网通办。强化审判监督,坚持有错必纠。立案审查申请再审及申诉案件27件,依法驳回申请21件,启动再审程序6件。落实院领导公开接访制度,共接待答复来访群众308人次。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当事人缓交诉讼费27.47万元,救助困难当事人22人,发放司法救助金41万元。七处人民法庭设立诉讼服务站,共审结民商事案件3330件,主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费城人民法庭设立诉源治理工作站,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
    三、坚持改革创新,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积极创新工作方式。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审判执行”的工作思路,不断创新审判执行工作方式,坚决扛牢疫情防控政治责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开通看守所视频专线,新建四个互联网法庭,大力推行“云审判”“云调解”,网上开庭263件;以电话、微信等方式促成执行和解案件556件,网上委托鉴定378件,召开债权人“云会议”3次,做到了审判执行“不打烊”,公平正义“不迟到”。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审结全市首例刑拘直诉案件,用时仅2天。成立环境资源审判法庭,整合涉环境资源案件的审理,护航美丽费县建设。率先推广应用诉前鉴定程序,结案222件,平均缩短办案周期40天。
   
继续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落实法官进退流转制度,遴选员额法官3名,退出员额法官4名,13名法官等级晋升。进一步落实入额院庭长办案制度,入额院领导结案977件。深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努力实现简案快办、类案专办、繁案精审, 2个速裁团队结案972件,占民商事案件的15.24%,平均结案天数20天;简易程序适用率(88.81%)同比提高2.6个百分点;二审发改率(13.54%)同比下降3.6个百分点,案件质效进一步提升。压实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完善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工作机制,促进法律适用统一。对案件关键节点全程监控,进行黄灯督办、红灯警示。加大对庭审、裁判文书、案件质效的评查,对44件发回重审或重大改判案件进行评定,将评判结果纳入绩效考核。
   
加快智慧法院建设步伐。推进信息技术与法院工作深度融合,以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及深度应用为基础,全面推行全流程网上办案,打造无纸化办公办案新模式。提升网上立案、缴费、退费、调解、开庭等电子诉讼服务能力,推广庭审语音自动文字转化、电子签章和电子送达,电子送达25074件次,送达成功率97.4%,当事人诉讼更加便捷。
   
四、坚持从严治院,努力打造过硬法院队伍
   
牢牢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持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支部会议、网络平台等多种形式加强学习,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开展“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专题教育活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上来。严格落实向党委报告工作制度,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决防范和抵制西方 “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等错误思潮,确保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安全。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深入实施“基层组织力提升”工程,推进支部规范化建设,传承弘扬沂蒙精神,进一步增强基层组织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持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运用典型案例,深入开展 “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虚报冒领补助和司法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教育干警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切实解决突出问题、消除风险隐患、改进司法作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组工作,不断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逐级签订廉政责任状140份,廉政谈话20人次,谈心谈话131人次。密切联系群众,组织干警参加“双报到”和扶贫攻坚行动,31名干警联系帮扶贫困户139户,法庭20名干警全部参加驻地乡镇的扶贫工作,29名副科级以上干部联系企业83个,7名干警担任驻村第一书记或企业红领书记。全院干警为抗疫工作踊跃捐款17460元。
   
扎实推进司法能力建设。开展“司法能力提升年”活动,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导向,组织参加教育培训14个班次145人次,组织参加以民法典为重点的视频业务培训1120人次。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45人职级得到晋升,选拔引进优秀人才15人,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涌现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许庆晓等一大批先进典型,在全市法院学术研讨活动中,获优秀组织奖和2个一等奖、1个二等奖。
   
五、 坚持自觉接受监督,汇聚推动法院工作发展合力
   
各位代表,县法院始终把接受监督作为回应群众期待、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认真负责地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注重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意见。走访省市县部分人大代表,征求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对代表提出的意见及时进行整改。邀请人大代表视察工作、旁听庭审,主动接受监督。加强与人民政协的联系,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认真接受纪监委的纪律监督,确保法院各项工作健康发展。自觉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3次,办结检察建议8条,共同维护司法公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大力推动司法公开,生效裁判文书上网15371份,庭审直播2063场,让公平正义看得见。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充分发挥其参与审判、监督司法的作用,158名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796件,陪审率98.88%。
   
过去的一年,面对复杂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和艰巨繁重的审判执行任务,全院干警辛勤工作、履职尽责,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法院致以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全院工作还存在许多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与新发展理念相适应的法治观念尚需进一步强化,司法理念和司法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新需求;服务中心大局的自觉还有待增强,在主动服务高质量发展方面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有的案件质效不高、执行不力,审判监督管理需进一步强化;极个别干警司法能力不高、司法作风不正,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等等。对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紧紧依靠县委的领导,立足自身实际,加大力度推动解决。

2021年工作安排

    今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局之年,也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县法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走在前列、全面开创”的目标定位,勇于担当作为,忠诚履职尽责,为全县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以更高站位狠抓政治建设。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聚焦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高干警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确保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在全院得到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
   
二是以更大作为服务保障大局。紧扣 “鲁南区域工业强县、山东康养长寿之乡、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幸福美丽宜居费县”的战略定位,找准着力点,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费县高质量发展提供精准的司法保障。
   
三是以更实举措践行司法为民。聚焦审判执行主业,依法妥善审理各类案件,切实解决执行难。创新完善司法为民机制,全面推进现代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提高办案质效和司法公信力。
   
四是以更强力度深化司法改革。深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强化审判监管,加大司法公开,自觉接受监督,加强智慧法院成果运用,以司法手段助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五是以更严要求建设法院队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不断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坚决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确保法院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各位代表,县法院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进一步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奋力拚搏,为建设富裕和谐美丽幸福新费县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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