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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官之道

来源:   发布时间: 2014年05月12日


为官之道

张传玲

“官为民所信,情为民所系”。

作为一名基层人民法官,每一次参与庭审都是和人民群众近距离的接触,每一次做出的裁决也都牵动着老百姓的心。虽然洞悉老百姓的疾苦,但要依法秉公办案,只有掌握好法与情这杆天平,才能真正做到让百姓满意,使法律畅行。

自我担任人民法官以来,我所审理与裁决的案件在逐年增多,遇到的疑难、复杂案件也呈上升趋势,这使得我的办案经验也逐渐丰富,我深深的认为,法官只有做到以下几点才能真正成为一名让人民信服、社会认可的好法官:

一、要牢固树立为党和国家大局服务的观念和司法为民思想,进一步深化“公正与效率”审判主题,真正做到提高司法效率,树立司法权威,维护司法公正,切实提高人民法院的社会公信度。

二、要努力实践司法为民的要求,努力在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为“第一要务”服务等11个方面上下工夫,真正将23项司法为民、便民措施落到实处。要想民众之所想,急民众之所急,真正做到为民、爱民、护民、便民,充分体现人民法院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核心灵魂。

三、要在办案中努力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做到社会满意,符合法律,人人和谐。要在法律的硬性规定之下结合案件详情和当下社情做出公正且灵活的裁判,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答案。

四、人民法院作为人民群众追求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要严格把好证据关、事实关、程序关,确保法律的统一实施,确保每一起案件都能经得起时间的考验。

总之,我的感受是,人民法官是居中裁判者,不能官贵民贱、富重贫轻,不论是本地当事人还是外地当事人,不论是什么诉讼主体的当事人都要一律平等对待,公正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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