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大走访、大调研、大提升”活动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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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1年09月30日 | ||
为进一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根据中院《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大走访、大调研、大提升”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围绕“执行合同”、“办理破产”牵头指标和“让群众满意、让企业满意”的目标,构建与企业、律师良性互动关系,并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安商护商暖商的思想,立足司法职能,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相结合,有效提升审判执行质效,有效提升诉讼服务水平,着力营造公正、高效、便捷的良好法治营商环境。 二、工作措施 (一)目标任务。自10月初开始开展为期2个月的“大走访、大调研、大提升”活动,组织院领导干部和部分干警广泛走进企业、律所,针对营商环境开展调研座谈,宣传法院工作,听取企业家、律师意见建议,明确企业司法需求,解决企业发展中的司法问题。 (二)任务分工 1.走访调研 (1)院领导每人走访辖区企业不少于两家,走访时应注重结合同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 (2)部分干警走访律所和法律服务所(详见附件一)。 (3)各民商事审判团队和执行团队走访辖区企业一家,走访对象优先从本团队近一年来承办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或其诉讼代理人所在律所中选取。其中商事审判合议庭和破产合议庭走访企业和律所各不少于三家。走访团队应当于两日内将入企走访对象名单报研究室备案,避免重复走访。 2.座谈交流 召开一次企业家座谈会和律师座谈会,邀请企业家和律师代表参观法院,座谈交流营商环境工作,征求工作意见建议。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本次活动的有序开展,成立本院优化营商环境“大走访、大调研、大提升”活动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杨靖军 副组长:卢永本 成员:李海洪 李树顺 王传虎 王富龙 姚 源 杨 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树顺兼任办公室主任,各部门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 审管办负责做好综合协调、情况调度、督导落实工作,研究室做好活动宣传报道工作。 (二)聚焦工作提升。入企走访调研时,应向企业发放《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手册》等,《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手册》走访人员于走访前向审管办领取。各走访人员要认真记录汇总走访过程中征集到的问题建议,汇总填写《费县人民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入企走访台账》,并及时向企业做好解疑释难工作,争取企业家、律师的理解和支持,各走访团队将走访调研情况于11月12日前,报审管办。拓展涉企“绿色通道”,对涉企案件快立、快审、快执,加大对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力度,加大涉诉企业和群众诉讼服务力度。 (三)营造良好氛围。走访调研过程中,研究室要充分利用法院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媒介,围绕企业权益保护、诉讼服务、审判执行、办理破产等营商环境重点工作,集中进行主题宣传,让法院暖商安企、为民便民的政策服务、典型案例、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效等直通企业群众,扩大社会影响力,在全社会营造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四)严肃工作纪律。院领导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开展调研,带动广大干警深入企业、律所一线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要坚持带着问题下去,带着答案上来的原则,坚决避免走过场,搞形式主义,切实提高走访调研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严守纪律规矩,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给企业、律所增加负担。 2021年9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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