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秋桦,女,党组书记、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主持法院全面工作,全面负责院法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负责与县委、县委政法委的联系沟通工作。
齐俊芳,男,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协助刘秋桦同志负责法院日常工作,受委托主持审判委员会全体会议,协助刘秋桦同志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分管监察室及九女集人民法庭、汶上集人民法庭、苟村集人民法庭、大田集人民法庭的行政和业务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负责与县人大的联系沟通工作。
鲍平,男,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分管刑事审判庭(少年审判庭)工作,负责刑事审判庭(少年审判庭)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负责与县政协的联系沟通工作。
王凯,男,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分管执行局、民事审判第一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和生态环境修复司法实践基地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负责与县政府的联系沟通工作。
冯兴华,男,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分管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审判保障中心和信访安保维稳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负责院文化建设。
姜运鹏,男,党组成员、县纪委检委派驻纪检组长。主持县纪委监委驻县法院纪检监察组工作,全面负责县纪委监委驻县法院纪检监察组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
宋清云,女,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协助刘秋桦同志抓好党的建设工作。分管政治部、机关党委、工会、妇委会、团委、法官协会以及老干部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
路高峰,男,副院长。分管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并参与执行工作,以及院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周生勇,男,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负责审判管理办公室和民事审判第二庭(知识产权审判庭)工作,负责以上领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
闫传才,男,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负责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工作,负责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
各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领导干部按照职责分工安排,抓好工作落实,同时根据党组安排,做好其它工作。